2007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时间:2007-7-17 8:18:02 来源:国土局 作者: 责编: 字体:【
 

 
    一、组织工作

    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及其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职责详见(国土资厅发[2007]79号);

    省:设2007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湖南考区办公室,组成及职责详见(湘国土资传电[2007]15号);

    市(州):设2007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湖南考区报名点,报名点由所在市(州)国土资源局指定科(处)室的分管局领导负责,指定科(处)室具体承办辖区内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现场审核工作。

    二、 基本程序

    1.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收到(湘国土资传电[2007]15号)文件后,请采取转发通知、公告等适宜形式通知到辖区内的每一位有意向参考人员。(湘国土资传电[2007]15号)文件已在湖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www.hndjpg.org)行业动态栏目和公告栏上公布。

    2.报考人员登录《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 www.creva.org.cn/exam/index.aspx),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续报考生

    a.已参加2006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选择“湖南”考区后,填写档案号、姓名、证件号调出档案,按要求填写好报名表后,点击“报名” 提交报名表,提交成功后,点击左上角“按此次打印”打印报名表。

    b. 续报考生持报名表,到单位盖章后,带报名表和两张二寸彩色照片到当地国土资源局交考务费。

   (2)新报考生

    a.新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界面后,点击“新考生通道”后面的“进入”键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好报名表后,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报名表,并退出报名系统,等待协会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

    b. 1——2个工作日后,新报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界面,按照左下角《相关说明》第五点进行操作,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后,调出报名信息。打开报名表后,查看“考区办公室意见”一栏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同意报名。如为“同意报考”,则点击左上角“按此处打印”打印报名表;如为“不同意报考”,则说明该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

    c.新报考生持报名表,请单位在报名表“工作简历”后一栏盖章。

    d.新报考生持单位盖章的报名表,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报名事宜。

    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两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注:与两寸近期数码证件照同底由照相馆洗出,不得电脑打印);

    用U盘拷贝的数码照片(注:要与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

    3.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整理汇总报考人员材料后,填写《2007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湖南考区报考人员一览表》,连同代收考务费于2007年7月25日之前交湖南考区办公室。

    三、报名条件

   (一) 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结合报名条件,重点审核考生提交的学历证明、相关工作证明和技术职称证明。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原件当场退还。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四、几个具体问题

   (一)原则上要求各报考人员自行上网填写报名表,再提交报名材料到市、州局。但如确实没有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填写纸质报名表,再用U盘拷贝一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连同国土资厅发[2007]79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到市、州国土资源局进行报名,由市、州局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二)续报考生填写档案号、姓名、证件号调出档案,填写好,核实无误后,可当即打印报名表;新报考生则需要通过资格审查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才可打印报名表。

   (三)续报考生只需提交两张二寸照片和报名表进行报名;新报考生需要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材料。

   (四)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等原因导致前后身份证号不一致的续报考生,交新身份证复印件及情况说明到市、州局,由市、州局汇总后,报省协会秘书处,再上报中估协统一修改。

   (五)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各报考人员在正式提交报名表前,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以免错误。如仍然存在错误,确实需要修改的,由各市、州局汇总后,统一到省协会秘书处修改。

   (六)续报考生如需查询个人档案号,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或委托当地国土资源局到省协会秘书处查询。

   (七)报名系统中,续报考生的出生日期默认为当月1日,需提醒报考人员及时修改。

   (八)续报考生可以跨省、市、州报名。

   (九)续报考生成绩查询请自己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查询。

   (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由省协会上报中估协统一修改。其他内容错误,市、州汇总后统一由省协会秘书处修改。

   (十一)报名结束后,各市、州局填写《2007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湖南考区报考人员一览表》,连同其他材料一同报省协会秘书处。

   (十二)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将于8月下旬组织考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在报名的同时上报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

    衡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刘丹    手机:13873411616      办公电话:885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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