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定
 
时间:2008-3-18 11:30:11 来源: 作者: 责编:何素淑 字体:【
 

 2006年10月8日-11日举行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中共的历史上第一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中共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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