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药业广告严重违法
 
时间:2008-3-5 11:56:08 来源: 作者: 责编:何素淑 字体:【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2007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对各省级药监部门监测到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10个药品广告予以曝光。这些广告中均含有大量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吉林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舒胶囊”是处方药,该企业却违规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服用心舒胶囊23个疗程,心脏功能恢复正常,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被治好”;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其药品广告宣称“30分钟止痒止痛,1小时消肿,810天肛门肉块、痔核开始干瘪”;

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其广告宣称是“脑萎缩、老年性痴呆、脑瘫、帕金森、脑中风癫痫患者获救良机”。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骨筋丸胶囊”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颈椎病吃药才两盒,又能开车了;驱除骨血栓,为您科学换骨”;

吉林省辉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消胶囊”,该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是我国首个能够清除前列腺腺毒的药物,其独含的腺核溶解酶从内部软化崩解腺毒,恢复男性功能,全面治疗前列腺疾病”,编造产品作用机理;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液”,其广告宣称“一般患者服用35个疗程,临床症状基本消失,瘤体逐渐萎缩,是危、重晚期肿瘤患者首选药”。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药监部门批准的内容;

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该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该产品为“治疗乙肝的首选”,能使“乙肝‘大三阳’患者全部转阴,乙肝‘小三阳’患者完全康复”。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药监部门批准的内容,还利用患者的形象为药品功效作证明;

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软胶囊”,该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新型中药,可替代心脏手术”。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药监部门批准的内容;

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十味珍珠丸”,该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7天仅一粒,轻松治心脑”;

山西创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络止痛胶囊”,其药品广告宣称“23天止痛,30天关节自主活动,3个月中度患者即可停药”。广告还利用专家的名义为药品功效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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