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刘双喜 通讯员吴恒辉报道 近日,衡阳县公安局洪市派出所联合衡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举破获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成功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王仕荣(男,1961年出生,衡阳县洪市镇印山村昌卜组人)、陈继云(男,1964年出生, 衡阳县洪市镇金盆村金盆村人)、王存良(男,1964年出生,娄底市双峰县石牛乡新胜村大家组人)、王晟(男,1984年出生,衡阳县洪市镇印山村昌卜组人)、杨成玖(男,1961年出生,衡阳县洪市镇余田村立坪组人)、邹品德(男,娄底市双峰县石牛乡新胜村人)等六人。
2008年3月18日洪市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衡阳县洪市镇形山村非法使用炸药和雷管开矿。得知情况后洪市派出所立刻行动,联合治安大队开展侦查、调查。经查证,2007年,在洪市形山开采钒矿的王仕荣,分两次在娄底市双峰县石牛乡新胜采石场内陈继云处购买炸药和雷管若干,王晟系该采石场的爆炸物保管员。王仕荣购得雷管、炸药后指使王存良、杨成玖在洪市形山村钒矿实施爆破,邹品德对爆破进行指导并亲自进行了爆破。王存良、杨成玖、邹品德三人都没有爆破资格。锁定违法犯罪嫌疑人后,洪市派出所立即分赴衡阳、双峰两地展开收网抓捕行动,成功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目前,王仕荣、陈继云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王存良、王晟、杨成玖、邹品德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